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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层单位或群众来话表扬每次2分,来信或电子邮件表扬每次加3分,受到市长电话室或新闻单位表扬每次加5分。
3.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而拖延不办,群众来电提出批评,每次扣5-10分。
4.因工作失职受到上级领导、部门或新闻单位批评,每次扣5-10分。
5.对市长电话室交办事项,既不按时回复又不说明原因,每件次扣5分;回复结果不真实的扣10分;未按规定每月向市长电话室通报工作情况的每次扣4分。

二、评比方法和步骤

(一) 市长电话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网络单位的考评工作。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月自查和抽查。由各网络单位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月自查,市长电话室不定期抽查,并对有关考核情况予以通报。
2.半年初评。由市长电话室进行半年考核,并通报情况。
3.年终总评。分三个阶段进行,采取分项记分办法确定积分。
第一阶段,各网络单位根据本办法自评,逐项打分。
第二阶段,分组召开汇报会,进行互查互评。
第三阶段,由市长电话室按考核办法进行总评。

(二) 根据累计积分,评出先进单位5个左右,先进个人15人左右,给予表彰奖励。

(三) 通报年终评比结果并向市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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