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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市长电话周工作综述(10.2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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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情况 市长电话受理指挥系统2008年10月27日到2008年11月2日共受理电话990个,其中人工受理514个,自动受理476个;其它途径受理件174件(条),包括短信2条,网上留言64件,电子邮件107件,传真1件。 二、典型个案 1.收取高价水费,停止 崔女士反映:2007年9月24日国家下发文件,对学校、幼儿园的水电从2007年10月1日起按居民用水电收费,但高新区自来水公司却称不知道有这个文件,对辖区内桂花街5号的快乐幼儿园还按每吨3.05元收取水费。市长电话转至市高新区管委会落实处理。后回复:高新区自来水公司在2008年10月24日上午,已经按照新规定为快乐幼儿园核准了水价,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取。 2.化工路无交通标线,抓紧施划 一市民反映:化工路(西三环至西流湖桥)已修好两年,可至今未画交通标线,存在安全隐患。市长电话转至市公安局。后回复:该路段没有交通标线,是因为整个化工路还没有全线修好,无法进行工程招标,施划交通标线。目前,化工路已全部完工,标线施工已开始招标,市交警支队正在组织施划全段交通标线。 3.外地户口,可凭居住证明免费为孩子检查 吴先生反映:他和家人在郑州生活已经多年,但户口一直在外地,去医院给孩子查检食用奶粉的情况,医院说按规定他要回原籍去检查,否则是要收费的。市长电话咨询市卫生局落实处理,后回复:对于这种情况,吴先生可以凭居住地居委会开据的长期居住证明,到医院为孩子免费查检。 4.锅炉紧挨教室,整改 常先生反映:二七区建新街幼儿园门口向西20米有一馒头加工作坊,其锅炉紧挨教室窗户,很不安全。市长电话转至二七区政府。后回复:接到转办,区政府立即派人到现场查看,发现馒头加工厂的锅炉确实紧挨着教室窗户,五里堡办事处安监部门已对该加工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令其整改。 5.快车道上规划停车位,方便停车 一市民咨询:目前郑州市区内多条道路快车道右道上划出了机动车停车位,该市民咨询:这些停车位是否公安部门规划,是否收费,收费标准多少。市长电话转至市公安局,后回复:为确保我市静态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任务的落实,缓解郑州市停车难问题,经相关部门联合论证审批,在不影响正常交通前提下,市公安在市区内主次干道先后规划了6500多个平行式临时停车位。路边收费临时停车位具有三个条件:停车场有P字牌标志;地面施划有停车位白色标线;有统一着装并佩戴胸卡的看管人员。收费发票上盖有停车场管理中心的公章。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经市物价部门批准为4元/次。 6.抄表员失误造成的水费滞纳金,免交 刘先生反映:市民新村北街3号院由于自来水公司抄表员的原因,造成了8月、10月份的水费产生滞纳金,自来水公司却让用户缴纳,不交费就要停水。市长电话转至市自来水公司。后回复:由于抄表员没有及时粘贴水费通知单,造成部分用户没有及时缴纳水费并产生滞纳金一事,引起了公司的高度重视,已责令该抄表员停止抄表,待岗学习。对因上述原因产生滞纳金的用户,免去滞纳金,已交过的用户将为其办理滞纳金退费。 7.办事处乱收费,叫停 王先生反映:新密市青屏办事处在新密市北环路通向颐和小区修建了一条长约百米的路,建好后,办事处向小区住户每台车辆收费200元。市长电话转至新密市政府。后回复:由于颐和小区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青屏办事处青峰路居委会按照创建要求对此路进行规划整修,道路全长162米、平均宽度7米,新修下水道162米,投资113500元。办事处认为住户车辆对路面损坏较大,所以对每辆车收取200元。接到反映后办事处已停止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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