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长电话的工作职责
市长电话是受市长委托,受理全市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及广大市民通过电话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的公开电话,市政府市长电话室是负责市长电话工作的专门机构。市长电话工作由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直接领导,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市长电话室承办。市长电话工作职责括:
1.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和基层单位通过市长电话反映的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
2.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实施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的监督工作;
3.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反映的重要问题及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受市
政府领导委托协调解决有关矛盾;
4.负责市长电话工作网络的建设及检查、协调、指导工作;
5.负责市长电子信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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