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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人民政府区长电话室
管城区人民政府区长电话室
 


三、市长电话的工作程序

(一) 受理。记录发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来话时间和内容。
(二) 分类。对来话内容,根据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进行归类。
(三) 办理。直办,该归口解决的问题,请来话人向有关部门反映, 涉及几个部门的问题,由市长电话室办理,或指定某一部门牵头办理;转办,对有代表性并产生一定影响的问题,以电话或转办单形式,转请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呈办,对群众反映涉及面广、敏感性和时间性强的热点、难点问题,受理后立即呈报有关领导,再按领导批示及时转请有关部门办理。
(四) 催办。适时向承办单位询问转办事项的处理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五) 反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凡市长电话室电话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在5日内反馈办理结果;书面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在10日内以书面材料反馈;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的,要主动说明理由;对重大、紧急问题的办理,要随时反馈。
(六) 综合分析。市长电话室每月进行一次受话情况综合分析,不定期通报市长电话工作网络单位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七) 立卷归档。对受理记录、会议材料、简报、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和其他具体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进行立卷归档。
(八) 市长电话动态。对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由市长电话室写出市长电话动态报主管市长、副市长,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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